-WICV 2024-
热点解析
国际智能网联汽车重点政策概览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4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将于10月17-19日在北京召开。值此契机,大会组委会推出热点解析系列,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本期推出《国际智能网联汽车重点政策概览》。
美国
基于汽车产品自我认证法规体系特点,通过明确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战略,并在国家战略的引导下,从美国联邦和州两个层面推动对现有政策法规的解释和制修订工作。
(一)州层面
2011年,美国内荷华达州发布《自动驾驶法案(AB 511 法案)》,成为全球内第一个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公共道路测试的法规。2011年开始,各州积极推动自动驾驶立法,截至目前有超过41个州发布政策法规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公共道路测试,30多个州颁布了自动驾驶法案,全面推动美国自动驾驶产业创新发展。
(二)联邦层面
2016年,美国国家公路安全交通管理局发布公开信,确认谷歌自动驾驶汽车内部的智能机器人可以认定为“驾驶员”。
2017年,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确保车辆演化的未来部署和研究安全法案》提出对自动驾驶汽车商用数量豁免的方法,但该项立法工作在参议院陷入停滞。
2016-2020年,美国连续发布4版《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指南》,意在将自动驾驶汽车安全监管纳入联邦法律框架内,并通过不断迭代维持美国自动驾驶技术领先地位。
日本
推出战略创新促进计划,并先后颁布了多项政策和技术法规,逐步为自动驾驶汽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扫清政策法规障碍。
2014年,日本发布SIP-adus战略创新促进计划,采取官民合作的方式来推进基础技术研究。
2016年,日本警察厅颁布的《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指南》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公共道路测试。
2017年,日本警察厅发布的《远程自动驾驶系统道路测试许可处理基础》为自动驾驶汽车公共道路测试提供技术验证标准。
2018年,日本国土交通省发布《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技术指南》,明确L3/L4级自动驾驶汽车必须满足的安全要求,包括设置设计运行范围(ODD)、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性、与现有安保基准符合性等10项要求。
2019年,日本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通过解禁乘客看手机等内容,实际允许L3级自动驾驶汽车上路。同年日本政府通过《道路运输车辆法》修正案(该法案于2020年正式实施),为驾驶行为和车辆安全设定新标准。
2023年,日本政府再次修订《道路交通法》,允许L4级自动驾驶汽车在部分道路上行驶。
德国
通过持续修订《道路交通法》,逐步放开L3/L4级自动驾驶汽车上路。
2016年,德国批准了修订后的《维也纳道路交通公约》在德国的适用,允许驾驶人将驾驶任务转移至汽车,使德国汽车企业具备了在本土开展自动驾驶汽车公共道路测试的条件。
2017年,德国颁布首部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法案,即《道路交通法(第八修订案)》。该法案明确允许“按规定使用”自动驾驶功能,明确了驾驶员使用该功能的权利义务以及驾驶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及删除规则,从而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权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为智能汽车在德国的发展清除了法律上的障碍。但该法案只赋予了L3级自动驾驶在德国运营的权利,并未赋予L4级以上的车辆上路行驶的合法性基础。
2021年,德国政府再次修订《道路交通法》,此次修订一个亮点是允许L4级自动驾驶汽车在特定场景下的公共道路上的特定区域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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